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0:57:46字数:7548字
摘要: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十七条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院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院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向生源地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十八条 在校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及自治区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家庭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及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第六章 毕业待遇
第十九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学院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学生在校期间,经参加相应考试及技能鉴定合格者,可获得普通话或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维修电工、人力资源等级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 我院专科毕业生,可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报考专升本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院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教育厅共同核定收费标准收费。现代通信技术及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8500元/学年;其他专业学费5900元/学年。
第二十三条 退费办法: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有效,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制定,由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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