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4:55:02字数:6672字
摘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
(1)未实行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
(2)“3+3”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中的最高成绩。
(3)“3+1+2”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再选科目的最高成绩。
第十六条 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十七条 普通本科学费收费标准按北京市发改委公示的北京地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执行,一般专业5000元/生每年,外语专业学费6000元/生每年。住宿费不超过1200元/生每年(具体按备案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我校设有完备的奖学金体系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另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从制度上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进入大学一年级后,由本人申请,通过相关专业考核,经学校批准后可以调整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辅修专业制度,在校生可按学校相关要求进行申请。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上级有关政策调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鉴于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省内招生相关政策各有不同,我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我校在招生省份公布的本科招生章程内容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中国社科大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10)81360218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ucass.edu.cn
电子邮箱:bkzs@ucas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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