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建筑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4:05:19字数:12990字
摘要:辽宁建筑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1. 高校名称:辽宁建筑职业学院2. 办学地点及校址:学院分南北两个校区,院本部设在北校区北校区地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 高校名称: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2. 办学地点及校址:学院分南北两个校区,院本部设在北校区
北校区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24号
北校区专业如下: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移动应用开发,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智能控制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统计与会计核算;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计20个专业。
南校区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八一街11号
南校区专业如下:
智能建造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市政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建设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应急救援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计18个专业。
3.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公办)
4. 办学层次:高职
5. 办学形式:全日制
6.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7.2 万平方米(合407.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7.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1平方米;生师比20.8;专任教师623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0.5%;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4.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508.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949.1元;图书62万册;生均图书43.7册。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4、6、8)间。宿舍分配方案:2023级新生入学采取学院集中统一分配。
二、 招生计划安排说明
1.学院要主动为辽宁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依据省教育厅为我院确定的专业建设总体规划目标,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布局,招生计划重点支持“建筑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软件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5个兴辽卓越专业群发展,同时兼顾工程管理、财贸管理、现代服务等专业群协调发展;在外省招生,主要依据各省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安排相关专业招生并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学院招生计划不做预留。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学院所有专业公共基础课外语教学全是英语课程,对考生高中阶段所学语种不做限制。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应急救援技术专业身高168cm以下慎报、女生慎报,其他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院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学费 (元/年/生) |
1 | 420301 | 工程测量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 | 420905 | 应急救援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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