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传媒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4:24:19字数:7280字
摘要:山西传媒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山西传媒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8、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时,使用特征成绩(包含政策性加分),艺文艺理统一排队。
9、对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的,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综合成绩;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依次比较特征成绩、语文、数学、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综合成绩。
第十二条 高考改革省份招生的广播电视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和新媒体技术等四个专业须选考物理,其他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 山西省内“专升本”和“高本贯通”录取执行山西省录取规则和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新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校长李伟。
第十五条 学费收取严格执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标准。学费、公寓管理费按学年收取。
第十六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含竞赛优胜奖和科研创作奖)等。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规定组织入学资格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山西传媒学院本科或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山西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51)2772155、2772156
招生网址:http://zsw.cusx.edu.cn
电子邮箱:zsb@cusx.edu.cn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山西传媒学院教务部负责解释。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政策为准。
山西传媒学院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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