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0:23:01字数:12010字
摘要: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中国美术学院(英文名称China Academy of Art
普通类(文旅部共建项目):
专业名称及国标代码招考专业(类、方向)计划 人数 学制
艺术学理论类1301艺术理论类/3/4年(面向新疆2人、西藏1人)
风景园林082803风景园林/1/4年(仅面向西藏)
工业设计080205工业设计/1/4年(仅面向新疆)
注: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十三、录取规则
艺术类(校考)专业及建筑学专业属于艺术类第一批录取;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制定分省计划,采用各省美术类统考综合分成绩录取;艺术学理论类专业、风景园林专业、工业设计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制定分省计划,安排在普通类录取。具体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以计划投放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艺术类(校考)和建筑学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属于专业考试自主命题的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的报考专业如为所在省级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应先参加所在省级统考,省级统考合格后,参加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成绩才有效。请考生咨询所在省份所报专业的统考合格要求,我校将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统考专业合格要求执行。
艺术类(校考)专业和建筑学专业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依次从第二志愿、服从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按此录取仍未完成该专业招生计划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调剂录取。
艺术类(校考)专业和建筑学专业不限生源省份,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
艺术类(校考)专业和建筑学专业不区分文理科按统一标准录取(不分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以满分750分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一)报考考生均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我校将参考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的75%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艺术类专业(校考):本校自主命题的专业复试考试分数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后,以专业复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专业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复试成绩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综合分折算公式:
综合分 = 专业复试成绩总分/专业复试成绩满分*60 +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文化课满分*40
(三)建筑学专业: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合格的报名考生,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四)个别省份(例如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学业水平量化加分等多种分制,我校按原始分进行计算、排名及录取。
艺术类(统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艺术与科技(中外合作办学)制定分省计划,专业成绩采用各省(市、自治区)美术类省统考综合成绩,安排在艺术类第二批平行志愿录取,投档规则和综合分折算方法按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普通类录取规则:
艺术学理论类专业、风景园林专业、工业设计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在普通类录取。录取时按计划投放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投档规定执行,进档考生择优录取。最终录取批次、投档规则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其他: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华侨、港澳台考生,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西藏、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培养项目,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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