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商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3:00:03字数:11353字
摘要:武汉工商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武汉工商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
第十条 学校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调档比例要求,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学校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置专业级差。
第十四条 非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湖北省本科: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我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考生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2. 内蒙古自治区本科、专科: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3.湖北省专科及其他省份本科、专科:对进档考生全部遵循一志愿录取。若该省有特殊要求,遵循该省当年公布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统考
考生专业统(联)考合格, 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相应录取控制线者均可填报我校。
(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湖北省按(文化成绩×40%+统考成绩×60%)×2作为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四川省、陕西省采取文化过线,按统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湖南省按(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作为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底择优录取。
山东省按(文化成绩×30%+统考成绩×70%)作为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底择优录取。其中舞蹈表演使用舞蹈类(健美操)统考成绩。
江西省统考专业按(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450×750×70%)作为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底择优录取。
广西省按(高考总分×40%+艺术成绩×(750/300)×60%)作为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底择优录取。
广东省统考专业按(文化成绩×40%+专业统考成绩×2.5×60%)作为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底择优录取。
河南省等其他无特定要求的省份,按(文化成绩×40%+统考成绩×60%)作为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生源省份有相应排序规则的,遵循该省当年公布的规则。无特定规则的,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2)舞蹈学类:
湖北省、陕西省采取文化过线,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湖南省按(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从高到底择优录取。
山东省使用舞蹈类(健美操)统考成绩,按(文化成绩×30%+统考成绩×70%)从高到底择优录取。
安徽省为模块三(体育舞蹈、健美操),按(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700)从高到底择优录取。
黑龙江省按(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40%)从高到底择优录取。
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生源省份有相应排序规则的,遵循该省当年公布的规则。无特定规则的,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2.艺术类校考
数字媒体艺术(广东省、江西省)专业校考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生源省份有特殊要求的,遵循该省当年公布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有4个中外校际交流项目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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