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经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0:58:54字数:10089字
摘要:新疆财经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
第十九条 普通类招生计划的部分专业设有单科分数限制。
(一)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
(二)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三)酒店管理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四)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
(五)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
(六)新闻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
(七)金融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第二十条 新疆财经大学国际商务专业公共课程中的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或俄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公共课程中的外语授课语种为俄语,其它专业公共课程中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请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一条 考生必须填写新疆财经大学报考志愿,为保证生源质量,原则上不降分录取。
第二十二条 在新疆以外省区招生录取时,根据计划完成情况及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可线上调剂录取;新疆以外省区招生计划如无法完成,调回新疆完成。
第二十三条 若变更招生计划,必须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请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 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照当地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相关政策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考生,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及要求执行,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招生录取。
第二十六条 新疆财经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书面请假。未书面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因病不适宜入学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费收取标准:文史类专业每学年为3200元;理工类专业每学年为3500元;文理兼收类专业每学年为3200元。其中,商务英语专业每学年为3800元;数字经济专业每学年为3200元;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每学年为3100元。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
第三十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五)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新疆财经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申请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 热门推荐
- 云南农业大学2023年本专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 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 合肥工业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简章章程06-15
-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 福建农林大学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章程06-14
- 长沙师范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湖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 沈阳工程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