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5:05:54字数:7226字
摘要:北京工业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
9.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10.学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学校有关简章、办法进行。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北京工业大学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只录取有该学院专业志愿的考生,无该学院专业志愿者不予调剂;该学院录取考生的外语单科高考成绩不得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2.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国家相关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根据专业(类)特点,土木工程、土木类、智能建造、材料类、交通运输类、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等专业色盲考生限报,建筑学、城乡规划、工业设计、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等专业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3.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4.在京招生的“外培计划”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20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软件工程专业从第三学年开始学费为每学年16000元(人民币,下同);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学费为每学年75000元;其它普通类专业学费为每学年5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为每学年10000元。若国家调整学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助、贷、勤、补、偿”资助体系,全方位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s.bjut.edu.cn/;招生咨询电话:010-67391609(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节假日及录取期间除外);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微信: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号bjutzsb);信访与投诉电话:010-67392231。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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