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3:40:37字数:5752字
摘要: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2023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2023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33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的制定和招生计划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厅最终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校按照各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投档比例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录取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各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山东省录取批次为专科(高职)批,其他省(区)按当地规定批次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1. 艺术类专业:达到山东省美术类专科合格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夏季高考专业: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公平、公开、公正选拔,实施“阳光工程”,德智体全面考核。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在各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严格执行计划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进行专业调剂。
3.春季高考专业:按专业类别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山东省招生录取主管部门官方网站(http://www.sdzs.gov.cn)、学校招生就业网站(http://zsjy.lwvc.edu.cn)、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531-76268314)。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 热门推荐
- 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长春光华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简章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06-15
- 沧州航空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 2023年夏季高考招生简章章程06-15
- 福建理工大学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章程06-14
-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山西能源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