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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202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0:09:36字数:6559字

摘要:宿州学院202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宿州学院二、办学层次:本科三、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十、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十一、其他须知

(一)2023年继续实行大类和专业相结合的招生模式,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进校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大类包括: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等3个专业),地质类(含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等2个专业);其他按照专业或专业方向招生。

(二)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三)全日制普通专科专业与安徽工程技术学校联合培养,办学地点在宿州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即安徽工程技术学校,宿州市浍水西路598号)

十二、联系方式

校园网主页:https://www.ahszu.edu.cn/

招生网主页:https://www.ahszu.edu.cn/zs/

志愿填报咨询电话:0557-2875361、2875360

暑假录取期间咨询电话:0557-3685022

电子邮箱:szxyzjc@ahszu.edu.cn

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szxyzsjy

宿州学院工程技术学院联系方式:

网址:https://gcjsxy.ahszu.edu.cn/

咨询电话:0557-3652277

电子邮箱:sxgcjszjc@126.com

十三、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与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相冲突,以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十四、本章程由宿州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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