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2:51:28字数:6385字
摘要:湖南工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第十九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院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条 产品设计专业录取原则:认可各省(市、区)艺术统考(联考)成绩,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需学校确定投档规则,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70%);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原则上不限制。
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学院各专业收费执行政府物价主管部门的审批标准,详见随我院录取通知书寄发的新生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院鼓励优秀学生在学习主修专业课程的同时,按规定申请修读其他专业的课程和申请获得辅修证书、双学位。
第二十六条 学生奖贷助学金政策、勤工助学等信息详见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湖南工学院教学大楼916、917招生咨询服务办公室
邮政编码:421002
学院官网:http://www.hnit.edu.cn/
招生网站:http://zs.hnit.edu.cn/
招办邮箱: hngxyzsb@hnit.edu.cn
咨询电话:0734-3452028
监督投诉:0734-3452057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湖南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 热门推荐
- 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4
- 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章程06-15
- 三峡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黄淮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2023年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章程06-15
- 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