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4:23:10字数:11737字
摘要: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
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九条 普通高考进档考生专业确定以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顺次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对高考成绩并列的考生,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成绩。
第二十条 对进档艺术(美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以文化成绩高低确定录取。
第二十一条 对口升学招生严格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相关录取办法执行。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政审和体检合格、录取总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的考生,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体检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照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条例执行。
第七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二十四条 学院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23年高考招生工作,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 学院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高考“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院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八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六条 经学院高考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纳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入学体检复查,复查有问题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九章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第二十八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院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去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省内各市、县(区)的生源状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章 招生专业和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2023年我院教育部备案招生专业及收费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 (元/生·年) |
1 | 数字媒体技术 | 三年 | 4000 |
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
3 | 金融科技应用 | ||
4 | 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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