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0:31:04字数:9617字
摘要: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
2.高考综合改革实行“3+3”模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
3.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4.艺术类专业考生进档后,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
江苏省艺术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山东艺术类,浙江艺术类考生根据投档专业录取。
5.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被调剂专业录取要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6. 在同等条件下,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作为专业调剂时的参考依据。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1.学费:根据苏价费〔2013〕154号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人文社科类14000元/年∙生; 理工科类15000元/年∙生(嵌入式培养类专业17000元/年∙生);艺术类16500元/年∙生;中外合作办学类25000元/年∙生。
2.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根据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具备的条件,按相应标准收取。我校具体标准为:1500元/年∙生。
3. 学费、住宿费及其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最新批复为准。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奖励在校优秀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证书及颁发办法
第十八条 证书类别: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毕业证书;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证书颁发办法: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本专业规定的学分后,准予毕业,毕业时颁发国家认可的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符合条件者,授予合作院校的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校的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结果均可在网站或相关招生资料上查询。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二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25-57931196 025-57931197
监督电话:025-66205080
邮 箱:zs@njpji.edu.cn
QQ咨询:1642777038
学院网址:http://www.njpji.edu.cn
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zs.njpji.edu.cn
学校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石湫镇励学路9号,邮 编:211222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
- 热门推荐
-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2023年江苏理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章程06-14
-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集宁师范学院招生简章章程06-15
-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招生简章章程(2023)06-15
- 北京服装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 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6-15
-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贵阳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