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4:07:45字数:13033字
摘要: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1、高校名称: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50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61.62万平方米(约合923.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3.6平方米;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4.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065.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675.8元;图书120.89万册,生均图书89册。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为1、2、4、6、8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3级新生入学采取网上预定的方式。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有关文件要求,综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学校发展规划、生源状况、人才培养目标、就业反馈结果及中西部地区重点支持政策等因素,科学合理安排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不设预留计划。最终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语种限制。所有专业无语种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或日语、俄语。
3、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 (元/年/生) |
1 | 082801 | 建筑学 | 5 | 4-8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均可 | 工学 | 27500 |
2 | 082802 | 城乡规划 | 5 | 4-8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均可 | 工学 | 27500 |
3 | 082803 | 风景园林 | 4 | 3-7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均可 | 工学 | 27500 |
4 | 081001 | 土木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7500 |
5 | 081006T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7500 |
6 | 081201 | 测绘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7500 |
7 | 082901 | 安全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7500 |
8 | 080406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7500 |
9 | 081002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7500 |
10 | 081003 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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