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3:24:46字数:18517字
摘要: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促
第十七条 报考我院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考生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术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统一的投档规则,则按照统一规则投档,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统一的投档规则,按照文化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中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的要求
学生必须政治合格品德兼优,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没有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十九条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由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通过有关媒体刊登公布。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院本着“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原则,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加强资助监管和创新管理举措,逐步建立了“奖、助、贷、勤、免、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一)绿色通道: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二)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含)以上在籍在校全日制学生,经审核批准后,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含)以上在籍在校全日制学生,经审核批准后,颁发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四)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用于资助在籍在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在我院就读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每生每年4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五)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六)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接招收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士兵学生可按规定享受学费减免政策,同时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七)学生除享受国家设立的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资助项目外,学院还设有校内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资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为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五条 学院地址与联系方式
(一)天鹅湖校区: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三门峡市崤山西路与黄河西路交汇处)。
(二)灵凤湖校区: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学府路3号。
联系电话:0398-2183558 5108601
学院网址:http://www.smxpt.cn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类型 | 培养类型 | 学制 | 所属学科门类 | 学费(元/年)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60702 | 普通 | 全日制 | 3 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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