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5:01:28字数:8887字
摘要:中央音乐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若按照专业设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音乐表演专业”分数线为准;如设有两批(两类)或以上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除标明我校所属批、类外,以高线为准。如果有不设定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或所设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不能对应我校性质的,我校自行认定。
凡实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我校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要求不限。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专业考试时间、地点、报考手续、考试科目和要求等详见《中央音乐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及相关网络公告。
第十四条 录取通知书将于我校收到各省市招办《录取名册》后,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寄发给被录取的考生。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其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籍,档案退回原地区。考生须认真填写高考体检表中的每一项信息,特别是“既往病史”一栏。我校再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时,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的高考体检信息,或发现考生隐瞒病史,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凡2023年入学的新生均需交纳学费。我校经物价部门批准,现行本科各专业每生每年学费标准为: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8000元,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本章程公布后,如经主管部门批准我校的学费标准有调整,按新标准收取学费。
第十七条 为保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已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并存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具体内容可从我校网站进行了解。
第十八条 中央音乐学院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考生被录取后,除钢琴、管风琴、打击乐器(小军鼓除外)和竖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
第二十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一条 中央音乐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如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通过中央音乐学院阳光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中央音乐学院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教育部核准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
学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100031)
招生咨询电话:010-66425504、010-66425818
招生传真:010-66410968
电子邮箱:zhaoban@ccom.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10-66425663(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
中央音乐学院招生网站:zhaoban.ccom.edu.cn
中央音乐学院官方网站:www.ccom.edu.cn
- 热门推荐
- 江西洪州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4
-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简章章程(秋季统一高考)06-15
-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职招生简章章程06-15
-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章程06-14
- 西南政法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 贵州食品工程职院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简章章程06-15
-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安徽三联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天津科技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