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0:47:54字数:6307字
摘要: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松江区中山二路658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分配 的原则和办法 |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设置和备案审批结果为准。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 |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言类别为英语。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一、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二、农业生物技术、园艺技术、花卉生产与花艺、风景园林设计、园林工程技术、园林技术、宠物养护与驯导、宠物医疗技术、动物医学、药品生物技术、环境工程技术、生物产品检验检疫、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专业色盲色弱不宜。 | |
十一、录取规则 |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首轮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按当地确定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进档后,上海按考生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所有省份均按照外语、语文、数学顺序排名依次录取。无专业级差分。 3.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二、首轮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征集平行志愿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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