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0:20:54字数:7587字
摘要: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2647 三、校址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2647 | |
三、校址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 | |
四、层次 | □ 本科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
证书 种类 | 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建筑工程技术(中美合作)、水利工程(中美合作)班与美国圣马丁大学合作办学,学生修满项目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并达到毕业条件,可同时获得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和美国圣马丁大学土木工程专业课程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审定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等,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下设招生录取小组和招生监督小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工程”,择优录取。 (二)录取考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三)无专业分数级差具体要求。 (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五)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首轮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六)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招收的艺术类考生,需要参加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仅限浙江省艺术类考生),其他均无专业加试要求。 (七)浙江省普通类和艺术类考生需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不限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学校2023年各专业(类)的选考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八)在实行“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学校专业招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我校浙江省普高录取分普通类和艺术类两类,普通类分段填报志愿平行录取,艺术类属艺术类第二批省统考录取;单独考试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录取。 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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